第770章 滇湘桂三地悬案:一张小灵通通话记录揪出杀人魔(5)

那一棍子敲下去的时候,她感觉到了,回头躲了一下,铁棍砸在肩膀上。她没来得及叫,第二棍就砸在头上。

段金泉把昏迷的她抱进附近一间废弃平房里。

完事后,他翻走她的手机和钱,消失在夜色里。

他本来打算天亮后去看看她死没死,但太累了,睡过头了。等他醒来的时候,平房周围已经拉起了警戒线。

2007年5月3日,凌晨四点被抓的段金泉,在看守所里待了一年多。

2008年9月8日,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

公诉人念起诉书念了整整四十分钟。故意杀人罪、抢劫罪、强奸罪,三项罪名,七个死者,还有那些数不清的受害者。

段金泉站在被告席上,一直低着头。法官问他有什么要说的,他沉默了很久,然后抬起头,说了一句:

“没什么说的,判吧。”

2008年底,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:维持原判,死刑,立即执行。

法官念判决书的时候,段金泉一直在看天花板。法警押他出去的时候,他回头看了一眼旁听席。旁听席上坐着一些受害者的家属,有人在哭,有人在瞪他。

他收回目光,跟着法警走了。

关于段金泉,有几个细节值得记住:

第一个细节。他落网后,警察问他杀了那么多人,心里不愧疚吗?他想了想,说:“不会。那是她们的命。我做事的时候脑子是空的,什么都不会想。”

第二个细节。他住的棚子里,墙上贴满了从杂志上撕下来的女人图片。那些图片花花绿绿,有些已经发黄。他用捡来的钉子一颗一颗钉在木板上,整整齐齐。

第三个细节。他在柳州出租屋里藏着一根铁棍,手柄处用胶布缠得严严实实,握起来很舒服。那是他专门用来敲人脑袋的,用了很久,已经磨得发亮。

第四个细节。他交代罪行的时候,掰着手指头数自己杀了多少人。数到第七个的时候数乱了,重新数了一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