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4年4月,昆明。
他刚到那儿不久,住在工地旁边的破棚子里。一天傍晚,一个女人从附近经过,他跟在后面,趁她不备把她拖进棚子。完事后挖了个坑,埋在附近。
那是他出狱后的第一条人命。
两天后,警察找上门来。
他当时正在棚子里,听见外面有人说话,心提到了嗓子眼。一个民警拿着照片问他见过这个人没有。
他装疯卖傻,说话含含糊糊,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照片。民警问他要身份证,他掏出了那张捡来的“韩怀忠”。
民警登记完就走了。
他们不知道,那个女人就在二十米外的土坑里。
段金泉后来回忆这件事,语气里甚至有点得意:“我当时就想,妈的,这招管用。”
2004年8月,云南建水县。
一个女人,十九岁,从安徽来打工,刚上班不到一周。她在铁路边走路的时候被段金泉盯上了,拖进树林里。完事后段金泉搜走她身上仅有的四十块钱。
她的尸体两个月后才被人发现,已经只剩骨架。
2005年7月,湖南衡南县。
大学生罗琼,给住院的母亲送饭。段金泉跟着她走了一段路,然后动手。尸体藏在粮库里,一个月后才被发现。
2006年初到2007年4月,广西柳州。
这是段金泉作案最密集的地方。一年多时间,他做了十起案子。
三月,一个女人在铁路边被敲晕,醒来时发现自己被侵犯,大灵通和几十块钱没了。
四月,又一个女人在回家路上被打晕,同样的事。她至今躺在医院里,醒不过来。
4月29日凌晨,第三个女人,二十一岁,柳州本地人。她在人行桥上打电话,打完电话往回走的时候,段金泉从后面跟了上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