让他拱手相让?
简直荒唐。
“那是从前。”大头仔神情笃定,毫不退让,“如今我大头仔踏进来,筲箕湾,就是洪兴的地盘。”
“狂得没边了,就怕你进得来,出不去。”绅士胜嗤笑一声。
大头仔的名头,他早有耳闻。
可那又怎样?
难不成光凭一个响亮的绰号,就得不战而降?太丢面子的事,他绅士胜干不出来。
“少啰嗦!”大头仔冷眼一扫,“今日洪兴与洪乐,只有一场硬仗,赢者通吃,输者出局。谁占住筲箕湾,地盘就归谁!”
“哼,那就走着瞧。”
绅士胜寸步不让,针锋相对。
“兄弟们,跟我冲!砍翻这群洪乐的杂碎!”
大头仔话音未落,已抽出大砍刀,率先杀出。
几乎同时,绅士胜也高声怒喝:“弟兄们!洪兴欺人太甚,要夺我们筲箕湾的地盘,逼我们流落街头,你们说,该不该拼?”
“拼!”
“拼!”
霎时间,洪乐众人热血沸腾,士气暴涨。
械斗拼的不只是身手,更是这股劲儿。
气势如虹,往往一鼓作气就能压垮对手。
不得不承认,论煽动人心、提振士气,绅士胜确比大头仔更老练。
即便单个打手实力稍逊于洪兴,但一旦聚成一股势,胜负就难料了。
话虽如此,双方甫一交手,已有血光迸现。
若运气差些,当场丧命也不是没可能;就算侥幸不死,挂彩负伤,已是板上钉钉。
“Sunny,这是你在洪兴的第一仗,别让我失望。”
开战前一刻,陈子龙侧身看向身旁的年轻人,语气凝重。
Sunny是他的英文名,本名安杰,按粤语音译也叫桑尼。
但在江湖上混,真名向来不轻易示人,大家只认外号或代号。
而Sunny,就是他在社团里行走江湖的名号。
Sunny面色沉峻,语气笃定。
论身手,他有底气,实力未必逊于陈子龙多少,只是实战历练远不如对方老到罢了。
话音未落,他已从怀中抽出砍刀,直扑洪乐一方人马。
洪兴这边攻势凌厉,毫不留情。
大头仔、陈子龙、罗炳文与Sunny四人联手压上,如铁壁合围,当场向洪乐发起猛攻。
洪乐那边也毫不退让。
在绅士胜与神灯的指挥下,众人咬牙死守,寸土不让。
能打的,洪兴有,洪乐也不缺。
比如绅士胜手下的太保球等人,单论硬功或许不及陈子龙,但放在江湖上,已是响当当的好手。
再看神灯,这些年他暗中调教出不少精干手下,可眼下出事的是绅士胜,又非他本人,自然不愿倾巢而出。
战局甫一开始,便陷入胶着。
大头仔、罗炳文等人虽骁勇善战,终究不是苏凡,没法凭一己之力扭转人数上的劣势。
他们本就是锋刃,破阵杀敌确有一手,可若对手不怯阵、不溃逃,一时半刻也难撕开防线。
但只要某处被凿穿,整条战线便会瞬间崩塌。
“子龙!炳文!过来,咱们一起冲!”
大头仔一声低喝,把陈子龙和罗炳文召至身侧。
他打算三人合力,以最强锋芒直插敌阵腹地,逼对方阵脚大乱、全线溃散。
陈子龙应声而至,顺手也将Sunny一并带上,毕竟这人的狠劲与爆发力,真不比旁人差。
四人齐头并进,在前领杀,所向披靡,眨眼间便将洪乐的阵型从中劈开,彻底击穿。